公司名称有什么规定?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必要事项之一,是标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号。既然这样,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司名称有什么规定,供大家参考!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另外,公司名称的登记和相关要求还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6.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公司名称侵害的惩罚方式如下:
1.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没收非法所得;
4.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公司名称专用权受到侵犯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主要内容应明确:决定公司更名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被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是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提交资料同“设立登记”)。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