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分红规定?公司法对于分红有的明确规定是股东应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分分红的除外。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在公司法中关于分红的规定,供大家参考!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红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法》第166条的规定,公司利润的分配顺序是:第一、缴纳税款,第二、弥补亏损,第三、提取法定公积金,第四、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五、分红。其中法定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应为税后利润的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3)在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公司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股东会的分红决议,及时向股东支付红利。
(4)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公司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分红按照《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除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情形之外,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分红的原则有股东的平等原则。
新《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明确允许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依照本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股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就是公司的宪法。股东之间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取股利,出资90%的股东可分取60%股利,出资10%的股东可分取40%股利;也可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股东依其持有股份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原则。它是民商法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在股份公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准确计算股东分红的个税如下: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
2、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一种股东权权能。获取股利是股东投资的主要目的,也是公司作为营利法人的本质要求。因此,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种固有权,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治理机构予以剥夺或限制。
3、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又称股利金额支付请求权,是指当公司存有可资分红的利润时,股东根据股东大会分派股利的决议而享有的请求公司按其持股类别和比例向其支付特定股利金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