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如下: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1、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然后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
2、核名通过后,应当提交相关材料;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等文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其费用的规定为:核名免费、开验资户免费、验资报告:0至500元,以及工商执照免费。
1、申办银行基本户
公司注册后,必须申请办理银行基本户开户。基本户是公司资金往来的主要账户,生产经营的日常资金收付款包括工资、奖励金和现金的支取都能通过这一账户来申请办理。每一企业只可以开1个基本户。
开基本户时,好是选离公司近的银行,之后也许常常需要去银行办事。另一个,申请办理前提议提早与银行预约,好是能认识1个可靠的对公业务客户经理,提升工作效率。
2、及时做账报税
完成注册公司后,先要申办税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一位财务会计的信息(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公司创立后一月起,必须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局申报纳税。公司准备好材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公司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公司的税务专管员。公司需要将依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
3、缴纳交社保
公司注册成功后,必须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企业社保账户,申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以后,社保的有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减。
4、申请税控及发票
要是公司要开发票,必须申请办理税控器,参与税控应用培训,核定申请发票。完成申请后,公司就能够自主开票了。
5、工商年报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各种公司、个体工商户应当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2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内容包含企业基本状况介绍、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化及公司股东状况等。
问题一:为什么住宅不能作为企业住所?应如何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答:企业住所应做到“权属明确,用途一致”。 如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
问题二:刻章免费吗?
答:新设立企业可以免费获得一套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和发票专用章。
问题三: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还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吗?
答:不需要。新开办企业成立后,无需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北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每日通过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共享同步完成单位登记。
问题四: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有什么要求?
答:自2017年9月1日起,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纳入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目录,营利性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问题五:哪些人员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答: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
(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指定的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问题六:台湾自然人投资者如何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答: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
问题七:港澳自然人投资者如何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是否可以通过系统实现实名验证?
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使用往来内地通行证申请登记注册的,可以通过北京企业登记“e窗通”app进行实名验证。
问题八: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问题九: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答: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问题十:开办企业需要多长时间?
答: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我市申请开办企业,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即时办结,并根据需要一次性向申请人提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营业执照、公章和票据。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问题十一: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出资方式是什么?
答: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问题十二:登记告知承诺制度适用市场主体范围是什么?
答: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法人、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参照执行。
问题十三: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告知承诺制度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增减补换证照及股权出质登记。
问题十四:对提交人、申请人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有关情况、重要事实申请登记的,登记机关如何处理?
答: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并将提交人、申请人纳入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三年内对提交人作为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申请办理商事登记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三年内对申请人申请办理商事登记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问题十五:企业设立时是否需要完税?
答:只有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需要先到税务部门办理税款缴纳(纳税申报),设立业务不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