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求职1号站 > 自主创业 >

注册公司所需多长时间

| 梓炫

注册公司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若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注册公司所需多长时间,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注册公司所需多长时间

一般是3到4周左右。注册企业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

2、银行开设临时存款结算帐户办理入资并到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5个工作日);

3、到工商局约号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

4、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3-5个工作日);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3个工作日);

6、最后到银行开立基本户,人行批下来要最少5个工作日。

自己如何注册公司流程

一、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无,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

二、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三、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四、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五、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六、办理税务报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办理税务报到。

七、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

注册公司名称要求是什么

1、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或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汉字;

4、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数字;

6、企业名称不得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

7、企业名称不得与注销企业名称相同;

8、企业名称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前的原名称相同。

注册公司地址要求有哪些

1、公司的住所(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

2、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4、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