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的本质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人为梦想而伟大,人人都有梦想,但创业是实现心中梦想的最佳途径之一。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②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④刑满释放人员;
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⑦返乡创业农民工;
⑧网络商户;
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对个人申请10万元以下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1、前往当地的就业服务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向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提交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并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所有材料后等待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派遣专人入户调查。
2、申请人准备好贷款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财产证明、担保材料、贷款需要的相关协议、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权属凭证、抵押物估价报告等。
3、向贷款机构发放创业贷款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给贷款机构;贷款机构批准后,将与您签订贷款合同;然后您办理担保或抵押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机构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并发放贷款。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经担保机构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居民等借款人。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