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一年终了,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其中: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8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税收入;
专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注意事项:
无论一个人是否按照实际工作12个月, 都应该将6万元按照实际扣除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在按照年计算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取得I资薪金所得,每个月都需要维持生计的基本费用,因此应该因为某个月未取得I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个人办,也可以单位办。如果注重隐私,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邮寄申办、前往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自行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如果怕麻烦,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补充并提供上个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资料,交由单位进行办理。但不论是个人进行汇算清缴,还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扣缴单位代为汇算清缴,均需纳税人个人签字确认,以明确法律责任。
此外,除了个人办、单位办,个税汇算清缴还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为办理。具体选择哪种办理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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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补)税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一60000元-“三险金”等专项扣除一子女教育等专项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1、专项加扣除
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
2、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人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一免税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醐所得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即: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全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合计数×0.8+稿酬收入×0.8×0.7
3、三险一金的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