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教育
从每个孩子满三岁直至完成高等教育阶段,都可抵扣2000元/月,并且子女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的同样可以享受该项扣除;
(二)继续教育支出
继续教育的扣除范围仅针对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按400元/月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同时,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还能按照3600元/年进行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支出
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就可以参与这项个税扣除,最高可抵扣8万元。
(四)住房贷款利息
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但必须是境内的首套住房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可申请抵扣,最长可以扣除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
如果在工作地因没有住房而要租房居住的话,就可享受这项抵扣,抵扣额最低800元/月,最高1500元/月,城市越大抵扣额越高:
①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②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③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与住房租金扣除不可同时享受;
(六)赡养老人
父母满60周岁就可以享受该项抵扣,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为3000元/月;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自2023年1月1日起,每个婴幼儿对应的扣除标准提高至2000元/月,其中,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还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个税汇算清缴可以个人办也可以单位办。
个税汇算有三种办理方式,自行办理、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以及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所谓年度汇算,就是在新的综合税制下,平时取得工资等综合所得收入时,先由支付方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需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汇算清缴是新税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2023年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仅需要汇总2022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另外,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
个税计算公式: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一60000元-“三险金”等专项扣除一子女教育等专项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1、专项加扣除
主要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
2、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人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一免税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稿醐所得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20%)。
即: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全额+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合计数×0.8+稿酬收入×0.8×0.7
3、三险一金的专项扣除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预约申报
准备申报
确认信息
填报数据
计算税款
提交申报
退(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