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年贵阳产假可以休多少天,供大家参考!
158天
法定产(休)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
2.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
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_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_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申请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
【拓展内容】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或_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发生符合国家和省人口_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_流产手术的女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3.贵阳市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_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