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产假规定?湖北产假新规定是158天,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外,额外增加的产假由原来的30天调整为60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4年湖北省产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158天
湖北最新规定的产假天数是158天,其他情况可以多加天数,已婚妇女晚育的,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休假期间工资和奖金按照规定发放。新修改的条例还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假期,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判断。
其实先产假是国家规定给每个在职女员工的福利,每年制度都会有些变化,而且各省市也有区别,根据湖北省现行法规,2017年湖北的产假发生了改变,在最新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_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产妇,其相关产假规定如下:
1、正常分娩的孕妇,除享受法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所以一共是158天;
2、难产孕妇产假为173天(法定产假98天,湖北省增加产假60天,困难产假15天;
3、多胎妊娠的孕妇,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怀孕不满12周流产或者引产的,产假30天,怀孕满12周不满28周的,产假45天,怀孕超过28周,休产假天数为98天。
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_条例规定。
晚婚晚育的产假有98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与政策的普通生育产假时间是一样的,并不会因为晚婚晚育就会增加其产假时间。如果其女方顺畅生育的是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所以,我国公民的法定婚龄男子为二十二周岁,女子为二十周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结婚时正好处于法定婚龄那一年,一定要在生日之后第二天开始才能登记结婚。
女满二十三周岁,男满二十五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初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为晚育。
(一)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二)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三)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按照2018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