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虽然《社会保险法》没有明文禁止社保代缴的行为,但从上述规定来看,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主体也是"用人单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代缴社保是合法的,有关部门会依法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区别如下:
1.险种不同;
2.缴费金额不同;
3.参保地不同;
4.养老待遇不同。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1.从单位辞职需个人缴费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张,每月1号-10号在市社保局五险大厅1号窗口签订代扣协议。
2.新办理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五险征缴大厅4号窗口领取新参保登记表,填写后交与4号窗口给予办理新注册,注册后再到1号窗口办理代扣协议。
(一)证件齐全:公司证件齐全,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网上可查,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专业人员:专业的社保代缴人员,每一个都有十多年以上的经验,每月进行业绩评比考核,优胜略汰,保证每个服务人员都是专业高效的,且能够创意性的满足客户的需求,真实了解客户的意图,成就客户。
(三)经验丰富
(四)服务齐全:在售后服务以及办事过程中的沟通情况与服务及时安全。办事人员的专业度、服务度、效率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