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2023年9月1日起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33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4元发放。
发放标准调整涉及范围?
涉及范围为在我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新旧政策差异
新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提升,每档比现行标准增加90元,进一步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赔偿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4.本人的失业证;
5.求职登记证明等。
失业补助金需要审核五天左右,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找法网提醒您,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便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各地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不一样,若是对失业补助金政策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社保办事厅咨询或拨打客服电话12333咨询。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是受时间限制的,根据失业人士所处的单位和本人缴费的时间长久,可以分成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