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数规定是多少?社保缴费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那么北京社保缴纳基数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北京社保基数规定是多少,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
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0.2-1.9%,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
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可以缴纳社会保险。找法网提醒您,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没签劳动合同仲裁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三部分。另外还要准备一个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包括证据编号和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三部分。仲裁申请书的内容的书写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先把主要内容事先写好,到了仲裁委再写到仲裁委的申请书模板上,以免在填写的时候出现遗漏或者错误。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