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产假天数:158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产假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最长为8个月产假。)
1.按照北京市最新的产假标准,2021年11月26日起,女方享受的延长产假,除法定产假外,由30天增加到60天;即北京产假为:98天+60天=158天。
2.除法定产假外,女方享受的延长产假由30天调整为60天,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男女双方休假期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降低其工资。
3.调整完善本市生育_,确定本市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同时删除了违反_生育程序的处理,如社会抚养费、纪律处分等。
4.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孩子满周岁计算。
5.妇女生育支持和优待_也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女方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1至3个月,即在法定正常产假98天的情况下,最多可享受8个月左右的产假。、
6.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的,可以调整延长产假和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的产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的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综上所述,2023北京产假天数:15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产假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最长为8个月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各地方规定有所不同,大多数规定如下:
1.晚育妈妈可额外拥有15天假期,新爸爸则可拥有3天假期。
2.晚育妈妈额外享受的15天假期必须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而新爸爸则必须在妻子产假期间享受应有的3天假期。
3.该假期不影响其基本工资与奖金的发放。
4.各地规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的晚育产假有30天,河北等地给予男方的晚育护理假则为10天。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