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山西省人口和_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根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98天;根据山西省人口与_条例规定,晚育可在本省规定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两项共计158天。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前,符合_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后没有生育 或者收养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2、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 二级以上残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3、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从女方满 49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康复或者扶助对象又生育、收养子女的,终止发放特别扶助金。
4、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生育第 四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3万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生孩子产假多少天最长128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基本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由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80%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计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