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式启动,收费标准在去年每人350元的基础上增加至380元每人。
参保有利于居民提高抵抗疾病风险能力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居民健康权益的制度设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只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才能充分享受这项制度的红利。”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熊锋介绍,医保基金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池子”要靠所有居民共同“注水”才能做大做强。只有人人参加医疗保险,医保基金的“池子”才会不断扩容增量,基本医保的覆盖范围才能不断扩大,报销水平才能稳步提升。
城乡居民医保是个人和家庭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的重要措施。只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才能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进行报销,看病费用负担才能大幅减轻,才能有效化解个人和家庭得病、甚至得大病后面临的经济困难。另外,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居民参加基本保险后,如因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经乡村振兴或民政部门确定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费用可按规定再次报销。
面对部分群众担心的医保基金被挪用问题,熊锋表示,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一旦进入了医保基金池的基金,唯一的用途就是保障居民医保参保人的门诊、住院医药费用。”
可参保人群有三大类
根据规定,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及按国家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属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城镇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新生儿。
据介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也可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并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居民医保费。
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原则上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统一在学校所在地参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参保后,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虑到学生异地就学等特殊性,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提高的是费用更是保障
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到380元,群众能够享受的医保待遇是否提高了?“是大幅提高,称得上‘物超所值’。”熊锋告诉记者,为适应居民医疗水平的变化,国家作出了个人参保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逐年适当上调的规定,并不断提高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380元。
这“380元”的含金量如何?医保工作人员算了一笔细账,在门诊方面,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等。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600元,如果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可同时享受用药保障。
在住院报销方面,同一结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85%;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支付比例8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支付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支付比例65%;省部属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0元,支付比例60%。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15万元。“门诊和住院两大项加起来,最高能享受15.138万元的保障。”
同时,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产前检查费最高补助标准为600元;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3000元。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另外,为解决广大群众在“家门口”的医保报销难题,我市正全力推进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全覆盖工作。目前,我市1126个行政村卫生室已全部实现医保定点,599个非行政村卫生室也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畴。
对医疗救助对象予以倾斜
“在医保领域,‘帮贫救困’是医保基金使用的一大特性。”熊锋介绍,根据规定,医疗救助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二类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第三类为不符合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
在参保资助方面,对第一类救助对象和第二类救助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第二类救助对象(不含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资助。
住院救助方面,救助对象医保年度累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救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在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内,对照同类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标准提高10%比例给予救助。
征缴期从9月1日至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100元、400元、6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3万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即65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至6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的流程是: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找法网提醒您,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医保卡;门急诊病历本;处方;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发票。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如下区别:
1.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2.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
3.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4.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