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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补偿吗

| 吴泽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而有一部分的职工都是通过劳动派遣入职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补偿吗,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辞退有补偿吗

(1)劳务派遣工被用人单位辞了,如果被用人单位退回到派遣单位,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2)如果是派遣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

用工单位辞退劳动派遣人员有赔偿吗

用工单位依法辞退劳动派遣人员是没有赔偿金的。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和以往任何形式的劳动生产都不相同,它是一种特殊的生产组织形式。一方面用工单位在面临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时,其自身的员工结构配置达不到相应的要求,而这种市场需求往往是临时性的、辅助性的,并且具有多样化特征;另一方面,用工单位本身的劳动人员也可能由于自身因素暂时不能从事单位所指派的工作,而这种工作往往是可替代的。面对这种临时性的用工需求,用工单位从控制生产成本的角度往往不会调整自身的劳动力资源结构,而是选择从劳动力市场临时雇佣所需人员。

2、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是其一个很重要的特点,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派遣单位则会按照协议的约定将合适的职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的过程中,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不必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他们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只需在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给付相应的劳动,有关的用工单位则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对价,至于被派遣劳动者的人事管理,则是由派遣单位来进行的。因此,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始终不发生人事管理关系或者隶属关系。

劳务派遣被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01劳务派遣工被退回,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因为派遣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只存在于劳动者和派遣公司之间,用工单位将派遣工辞退后,派遣工只会返回到劳务公司,等待劳务公司重新安排工作,派遣工并没有实质上的失业。所以用工单位不用向派遣工进行任何补偿。

02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有特别约定,按约定赔偿。

如双方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了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工的情形。用工单位符合约定条件,退回派遣工,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用工单位不符合约定条件退回派遣工的,要不支付违约金,要不就恢复用工关系。

03劳务公司辞退劳务派遣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劳动者在被退回劳务公司后,劳务公司一时半会没有办法为劳动者安排工作,也要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为劳动者支付工资。

劳动者只要不是在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失性行为,或者因为自身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被退回劳务公司后,劳务公司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务公司没有核实你的具体情况,就按照用工单位的说法,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直接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

最后总结一下,劳务派遣的辞退,往往有人理解成了“退回”实际上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退回”并不等于“被辞退”。“退回”只是不在这个公司工作了,还可以换个公司工作, 这样的情况是没补偿的。辞退是从派遣公司离开的,只要不是符合法定辞退的情形,都是可以要求派遣公司支付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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