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是工资总额组成的一部分,但不是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津贴属于基本工资吗,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岗位津贴不属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津贴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岗位的不同给予的一种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法律依据:
(1)《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员工请事假基本工资可以扣。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岗位津贴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补贴津贴如果是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发给职工的,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该项所得是免征个税的。但如果是单位主动发给职工的,被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津贴补贴,则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