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可参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给予支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返乡创业补贴申请流程,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进行初步审查。
核实社区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和创业情况,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定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并进行实地走访。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填写申请材料的,在《西陵区留学回国人员一次性补助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3、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察,并对经营场所进行拍照。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于每月30日前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进行终审。
4.区人社部门最终评价和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区政务网上公布拟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最短公示期为1周;经公示,无异议的,在《西陵区返乡创业人员创业资助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西陵区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表》上报区财政局。
5、经区财政局批准。
区财政局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材料和意见后,对申请人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创业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并抄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
申请创业补贴,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四个步骤,每个补贴政策都不一样。有的是分批有的是一次性到账,一般都是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左右补贴到账。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创业所在地县、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一般需要的资料有: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返乡农民工认定表等。
2.创业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实证件后向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推荐。
3.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凡符合条件的即可向贷款银行推荐办理贷款手续。办理贷款手续时,必须自找反担保人(县财政代发工资人员)或按贷款银行规定,用财物进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