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你知道个税汇算清缴公式怎么算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公式怎么算,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公式=[(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计算结果为正数则需要补交税款,为负数则可以申请退税.
其中:
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8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税收入;
专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注意事项:
无论一个人是否按照实际工作12个月, 都应该将6万元按照实际扣除标准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在按照年计算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取得I资薪金所得,每个月都需要维持生计的基本费用,因此应该因为某个月未取得I资薪金所得而中断其扣除基本减除费用.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居民个人取得所得,其个税需要汇算清缴的情况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个税需要汇算清缴的项目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符合条件的对外捐赠支出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