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求其实就是指对用户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按照国家税务政策的规定,对用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计算,将补税的补税,该退税的退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包括哪几项,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个税需要汇算清缴的项目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符合条件的对外捐赠支出扣除、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向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2】劳务报酬:根据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务活动的范围通常指日常生活服务、城市公用、文化、艺术、教育、卫生、保健、旅游等。
【3】稿酬:亦称稿费。新闻、出版机构在文稿、书稿、译稿采用后付给著译者的劳动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
居民个人需要汇总上一个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税,平时少缴了个人所得税的需要补税,但是年收入12万以下或者是补税400元以内的可以不补税。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