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的时限一般是一年。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报销医保就会比较困难,即使可以报销,可报销的范围也是有限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呼市医保报销规定,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甲等医院700元,三级乙等医院500元、二级医院及同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及同等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当年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
医疗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另外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
1.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涵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2.这些费用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而言,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住院费等。
1.药品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包括中药、西药、治疗用生物制品等。
2.检查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医疗检查费用,如心电图、B超、X光、CT、MRI等。
3.治疗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治疗费、理疗费等。
4.护理费: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
5.住院费: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
1、持卡住院的:
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2、无卡住院的:
参保人无卡期间须住院治疗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入院证复印件到市社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开具无卡证明后才能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暂不结算,待有卡后再持卡到所住医院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在职职工关于门、急诊方面的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