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超过60天未领取失业金的话,就无法再领取了。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根据实际缴费年限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6、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必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这是为了证明失业者确实是因为非个人原因失去了工作,并且有寻找新工作的意愿。
2.失业者必须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这是为了确认失业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3.参保单位需要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给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给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这是为了核实失业者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终止。
4.失业保险中心会根据这些材料对失业者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会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等。失业者需要认真填写这些表格,并在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盖章。
5.失业者需要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