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是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工医保意外报销规定,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地方政策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报销的上限和报销的范围等。
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职工医疗保险意外报销的比例为80%,即职工需要自行承担20%的医疗费用。同时,职工医疗保险意外报销的上限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此外,职工医疗保险意外报销的范围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①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③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④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职工医疗保险的购买,满足了劳动者看病就诊的需求,并且减轻了职工看病花费医疗费用的经济压力。如果职工一旦生病、住院后,必须符合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方可进行报销。条件为中国合法公民、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指定医院就医、就医凭证、报销医疗费用在医疗保险的规定范围内、累计年度报销最高额度不能超过2万元、医保缴纳20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住院发票、出院证明、住院费用和用药清单、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院的社保定点医院证明、社保卡。
职工生病住院后,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只要满足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并且凭借门诊医疗开具的住院通知单、身份证直接到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登记,出院后职工凭借医院开具的结算凭证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住院、门诊大病报销。
医保报销分门诊和住院两类:
(一)门诊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门诊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院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的病历本、病历卡;
2、住院发票,原件,需加盖医院章;
3、费用总清单,需盖医院章;
4、出院小结;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