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具体而言,职工工资收入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300%,则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2.而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的,则以这一平均数的60%作为缴费基数。
3.对于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下限不得低于50%;而对于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下限不得低于100%。
4.缴费基数的上限则设定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这些规定确保了社会保险缴费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社会保险费率是社会保险单位在一定时期计算和收取保险费的比率。它通常用百分数(%)或千分数(‰)来表示。
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费。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单位基准费率,基准费率控制在0.5%~2%之间,并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缴费工资的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缴费工资的2%,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3、工伤保险是缴费工资的1-1.5%,按工作工种的危险程度定缴费比例。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缴费工资2%,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5、生育保险是缴费工资的0.5%,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1)查帐征收的缴费单位有以下缴费方式:①在银行开设缴费帐户,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申报数据实时ETS扣款。②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刷银联卡缴费;③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以现金或转帐方式缴费;
(2)定期定额缴费单位(人)不需每月到地税机关申报缴费,只要在已签订扣费协议的帐户中存有足够的存款,以确保地税部门能每月自动划款。需要缴费凭证的,凭有效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索取。
缴费单位(人)应于每月的15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作增减员变动和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目前参保人员增减和应缴社保费的申报方式主要有:
(1)上门申报:缴费单位(人)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进行参保人员增减;填报《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进行缴费申报。
(2)磁盘申报:主要适用于人数较多的缴费单位,缴费单位按地税机关设定的格式制作磁盘,将《佛山市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申报表》、《佛山市社会保险费综合申报表》及磁盘交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参保人员增减和缴费申报。(磁盘申报格式可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索取)
(3)网上申报:缴费单位(人)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通网上申报功能,在互联网进行参保人员增减和缴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