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保缴费基数的规定,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比例
1、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2、用人单位:按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保险费的一部分按下列标准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1、打开计算机,在浏览器中搜索本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找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复官方网站”。
2、单制击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方网站”,下拉找到“办公厅”,在“我要检查”选项中选择“个人社会保障信息查询”,然后单击进入。
3、进入登录界面,在该界面上填写ID号,密码和验证码,然后单击“登录”。
4、登录后,转到主页,您可以在其中查看基本的个人信息和保险单位。点击上方选项栏中的内容以查看付款信息。
5、单击“医疗信息”,然后在弹出的选项栏中单击“付款明细”。
6、在弹出页面中,选择年份,然后单击“查询”,医疗保险的付款详细信息将显示在下面。
医疗保险除了持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进行费用缴纳,现还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缴费,步骤参考如下:
1、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
2、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
3、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
现在很多银行开通了医保网上缴费渠道,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可以登录银行官网,点击“医保社保缴费功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缴费平台”,输入医疗保险号和姓名点击查询,按金额进行缴纳即可。
1、了解投保年龄的限制。
各家保险公司对医疗保险的最低投保年龄有不同规定。根据险种的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但是,各保险公司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却大致相同,为65周岁。如果投保人的年龄不在这一范围之内,一般来讲,不适合投保。另外,一般来说,年龄越小保费越少,所以建议最好早投保。
2、应该如实告知义务条款。
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投保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有的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将某些严重的疾病(如先天性疾病、白血病等)明确列入不保范围。因此,不要隐瞒病史,否则会造成保险合同的失效,即使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会履行赔付义务。
3、应该知晓险种的责任范围。
购买保险时,搞清险种的责任范围很重要,只有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如目前市面上热卖的《重大疾病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一般为投保后第一次确诊的疾病。如癌症、脑中风、心肌梗塞等,而哮喘、肺结核等疾病则列为不保范围。
4、了解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
所谓观望期,即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地给付责任。除意外事故造成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对于一般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5、注意免赔条款。
保险公司一般均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一方面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经济上可以承受;同时也可省支保险人因理赔而投入的大量劳动。另一方面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购买医疗保险时,一定要注意免赔额。若投保人的医疗费用少于免赔额,则不可能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