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长的约定是不能超过一年的,这是劳动法中明文规定了的,因此在进行试用期的事务处理的时候,要按照其法律规定来才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试用期的时间期限,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试用期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六个月。
有的,试用期三天有工资。依据劳动部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当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或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法对于试用期工资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规定标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劳动法的规定,就是相当于约束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际情况中,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得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的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若是没有任何规定说明试用期工资就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劳动者有权提出异议。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自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2、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还包括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不能因为试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继续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如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