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省的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省的气温情况制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1、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2、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3、湖南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 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4、广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6月-10月共5个月
5、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6、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7、江西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8、天津每人每月83.8元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9、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10、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 共4个月
11、济南市,在岗职工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全年按6、7、8、9四个月计发
12、河南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13、湖北每人每天8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14、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放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15、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00元;其他工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每人每天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天1.00元发放时间:7月-9月15日共2.5个月
16、甘肃高温津贴每人每月45元 发放时间为7、8、9月
高温补贴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
享有高温补贴的人群包括用人单位安排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