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既可以选择按月发放,也可以选择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计发高温津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江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4年,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高温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 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发放期间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发放期间为5-10月,为6个月时间,北方大多数省份为四个月。
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按照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摄氏度、室内不能降低至33 摄氏度以下时,就可以发放高温津贴。
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