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本工资计算公式,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具体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主决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基本工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津贴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岗位的不同给予的一种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所以,岗位津贴不属于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3、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工伤赔偿工资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付工伤保险费时,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因此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与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计算的待遇的差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的法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