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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 吴泽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的分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应该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的,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共有产权房离婚后怎么处理

1、离婚后夫妻平分房产。如果夫妻二人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也没有小孩的话,那么他们离婚前的房产是会被平分的,也就是一人一半。如果男方或者女方需要房子,那么法院会根据市场价格对房子目前的产值做一个综合的估价,要房子的一边需要根据法院做出估值价格的一半付给不要房子的一方。

2、抚养小孩一方分得多一点。如果夫妻二人已经有了小孩,但是彼此情感破裂维持不下去需要离婚,那么婚前的房产在分割的时候,法院会优先考虑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就是说抚养孩子的一方会多分一点财产。因为为了保证孩子的正常成长,必须让抚养的一方多分割一点,这也是出于对人性的考虑。

3、出轨一方分得很少或净身出户。如果夫妻二人离婚是因为一方对自己不忠,在外面出轨了,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导致的离婚,法律会同情受伤害的一方,会对受害者给予足够的帮助。出轨的一方最后就算可以获得房产也不会很多,甚至可能会被判净身出户。

4、房产作为抚养费处理。如果夫妻二人离婚是因为一方长时间失踪了,报警之后也没有找到,而且有失踪证明,确实两人感情破裂。这种情况导致的离婚,法院也许只会宣告离婚,房产可能不会分割,但之间的共同财产有一部分会做为子女的抚养费处理。

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具体处理情况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不宜分容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一般来说,女方的经济状况会比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无过错方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四)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一方需要房屋做生意或是其他用途,可以考虑分割这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共同财产分割掉。

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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