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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100字

| 小龙

狗猫鼠读后感100字(精选篇1)

这个寒假的气象却是不错的,阳光亮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合适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

好书如斯多,从其中挑出一原来也绝责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眼光不禁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未几,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议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当初的文章是极有思维的,这题中的猫鼠狗天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状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灵巧,实则隐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唤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凡是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纵情摆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处,必是会就想尽方法缓缓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痛。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凑合猫自有一套措施。开端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一一推广,以至后来猫都素来不濒临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场已是明白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容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学”还轩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仿佛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悉是长妈妈所谓,然而,先生和猫之间的抵触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咀嚼,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刻画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鞭挞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己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撑,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不屑一顾!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但是却能深切的感想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舌战斗着,抢救着气息奄奄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狗猫鼠读后感100字(精选篇2)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100字(精选篇3)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100字(精选篇4)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连撞数人并害怕伤者不死又连捅八刀的药家鑫,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狗猫鼠读后感100字(精选篇5)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迅先生的观点一些我并不赞同,多少还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长大后的世故带来的偏见。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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