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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

| 新华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记得跟踪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写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篇1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以德为先、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12〕4号文)及本年度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重修《丰利镇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请大家认真研读,积极反馈,本办法将在经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人数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一、实施原则

(一)根据上级要求按学年度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合理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施办法的项目合理考核发放,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要坚持标准,精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要向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倾斜;要向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倾斜;要向在常规工作中精神集中、乐于奉献的教师倾斜。使真正为幼儿园发展壮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员工得到奖励,促进全体教师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

本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设定考核内容设定为:师德师风(10%)、工作表现(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质量(30%)、自身发展(10%)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幼儿园实际设定下列项目:

(一)师德师风奖(10%)

对存在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不检点;向学生推销学生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法表达诉求;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不得发放师德师风考核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凡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签订师德责任状,或拒绝履行,扣1分;

(2)与同事口角、背后诋毁同事;或者非议单位工作、破坏单位形象,分别扣1分、2分;

(4)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进行出于私心的网上或线下串联,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装正义、煸动、蛊惑其他人偷懒或唆使其他人出头搞事,以及牵头或参与对抗集体和组织,扣2分。

(4)说话不负责任,挑泼同事之间关系,制造矛盾,扣1分。

(5)与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争执后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

(6)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测评表视为家长测评不合格,非在班人员取测评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责任,明哲保身,缺少集体荣誉感、正义感和担当精神,扣2分。

(8)参与黄、赌、毒、邪活动,视情况扣2-10分。

(9)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每次扣1分;

(10)争名夺利。评先进或比赛前打招呼、诋毁他人。有好处的事才做,没好处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没手,正常把该自己做的事让别人做。或斤斤计较,多次将该大家协作做的事依赖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现奖(10%)

不服务工作分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执行教学常规;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不按规定参与教师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病请病假无事请事假等工作表现不好的教师,不得发放工作表现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

1.履行职责奖(5%)。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包括园长和其他行政人员、组长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规定组织幼儿活动,一次扣1分;

(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外出购物、接听电话、手机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机游戏等),应组织孩子活动时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无明显改变,扣3分;

(4)散布负面言论、将消极情绪带到工作中,散播负能量、以个人意愿绑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体意志,破坏单位工作氛围、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每次每人扣1分;

(5)会议、培训、学习、工会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开会时玩手机、说话每次扣1分。开会时发表抵触性负面言论,一次扣3分。

(6)强国学习,每有一次不达标,即平时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疫情数据,缺1次报告扣0.5分,如果有违规外出或其他严重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一次扣3分。

(8)校园网平台,教师每周至少上传1条,保育老师每月至少上传1条。少1条扣0.5分。因质量不过关在网管员审核或行政人员复审时被删除的,每一次以少传1条计,扣0.5分,从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满勤奖(5%)。

要求:自觉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病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的工作人员发放出满勤奖。

病事假的有关规定:请假3天以内由幼儿园核准,3天以上报教育联络组审批,一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但同意请假不代表不扣绩效,没上班就不有绩效!病假必须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药费收据。如出现病假造假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作的40%。

对下列情况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每旷职一天扣3分,扣完为止;

(2)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病事假以学期计。病假一学期超过2天,每超过1天扣50元。事假一学期超过1天,每超过1天扣80元,扣至达到绩效总量5%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或到了工作时间还在吃饭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中离的,横加4分。

(5)幼儿园临时性工作、特殊任务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计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本职岗位满工作量,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1.工作量标准

(1)工作量津贴总量占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2)班级保教人员:按规定每班两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级工作,都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指令性工作。此为平均工作量基数1。

(3)党政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3、中层正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2、中层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2/3,视作达基本工作量。群团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保健老师、食堂保管员、记账员等非行政人员兼职,均计入工作量。行政人员兼职、带班,均是常规,不另加工作量。

说明:

(1)有多项兼职的,自选兼职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项算一半分,第三项算三分之一分,以此类推。

(2)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工作量考核时根据园情可适当照顾。

(3)其他未写明兼职,参照同类同等工作量兼职计。

(四)工作质量考核(30%)

要求:能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较好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常规,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质量奖一票否决: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职责;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4)在各种管理常规督查中,违反工作常规要求累计超过3次;

(5)因个人失职造成学校财物严重损失。

对不明确具体责任的事故,需要向局报备的扣10分,家长不满意处理情况找到幼儿园来的扣5分,产生网络舆情的扣15分,受到处分的即扣全,也就是总量的30%。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放工作量津贴

(1)行政人员

分管工作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绩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5分;

教学口行政人员课少于规定数量(每学年120节课,其中听本园老师节次为60)的每节扣0.5分;

对青年教师缺乏指导扣3分;

不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组织不科学、集体备课走过场、读书活动流于形式,突发情况不能顶班、不积极参加园内活动的,每次扣0.5分;

(2)班级保教人员: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时完成班级工作,每次扣0.5分;班级管理松散,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资料上交上交不及时或不齐全、质量不过关,每次扣0.5分;当天工作没有完成就离开幼儿园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扣1分;发现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当,视具体情况扣1-3分;当班时段内发生具体责任安全事故,视情况扣3-10分;

不认真备课,不完成三记作业,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区域游戏等活动准备不充分,没有教学具、游戏材料,影响活动质量扣0.5分;不能按时更换家长园地、主题墙内容每次扣1分;听课(学年40节)、教学日记(20篇)少于规定数量的每节扣0.5分;

不执行作息时间,该活动不活动,该游戏不游戏,该午睡不午睡,该吃饭不吃饭,一次扣1分。

未经园长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园、该带领孩子游戏时间做环创、备课、做秀米、准备游戏材料、打印文件、或帮助其他懒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为个人考试进行复习和练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卫生包干区脏乱差,发现一次扣0.5分;不执行日常保育规范,发现一次扣0.5分;对班级每日清洁消毒认真记载,不及时记载、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3)后勤人员:

保健老师制定师生食谱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不能较好地指导保育、炊事工作,教职工满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账册、幼儿体检测评等不及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会计不能做好全年预决算,收支报表不能每月及时向园长室汇报的,扣0.5分;账目不清楚,园内现金不能及时入账,工资、福利等计算出现差错未及时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员不能管理好幼儿园财物,物资账册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执行借用、领用手续,导致物品流失,造成财物损失,每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需照价赔偿;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1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五)专业成长(10%)

要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研修学习,正常参加园本培训活动,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学历进修,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认真上好园级教研课,在各级比赛中争创好成绩,全面做好常规工作(10分)。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专业成长奖:

(1)不参加园本培训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每次扣0.5分;

(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扣3分。

(4)未能执教园级及以上教研课的,扣1分,未能执教年级组教研课的,扣2分。

(5)没有课题研究成果,且没有读书学习成果,如发达文章或文章获奖的,扣1分。

(六)对以下情况,公办教师直接从单位总额中提取奖励,编外人员,以100元为1分计算奖励分。同一内容自下而上的选拔和评比,以最高荣誉计,不重复计算奖励。

(1)在园内常规工作月检查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2)在园内专业选拔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50元。

(3)在园内自主专业或专业能力相关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4)在市、县技能评比中获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5)在市、县课程叙事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00、50元。

(6)在市、县级会议上做大会交流的,分别奖励200、100元。

(7)在市、县、县级团队、共同体、镇活动中执教或交流的,分别奖励150、100、60、40、20元(同共体读书交流视同上课)。

(8)在市、县、镇级集体性文体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参与人员,分别奖励200、150、100、50元。

(9)获评年终嘉奖、教师节表彰之外的省、市、县综合性荣誉,分别奖励800、600、400,单项或专项奖励减半。

(10)发表国家级(以北大目录为准)、省、市、县级文章,分别奖励300、200、100、50,获奖论文(包括蓝天杯教学设计比赛等教学设计比赛)减半。

(11)省、市、县级立项课题通过结题,分别奖励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过10人的核算组成员均分。县微型课题通过结题,优秀级奖励200元,合格级奖励100元。

(12)辅导儿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市、县、镇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100、50元,集体项目双倍计算,现场比赛也双倍,集体现场比赛4倍。

(13)个人独力承担指定性征文一次,奖励100元。

(14)园内征文一等奖励200元,二等奖励100元

(15)一般性无明确分工的临时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奖励100元。

(16)参加县以上活动需要临时加派的指定性任务,一次奖励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难度园内评比活动,一二等分别奖励400、200元。

(18)临时指定给县、镇领导做事,一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

六、考核说明

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绩效工资考核初步方案,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联络组备案后实施。本方案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3.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人员(包括在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一线教师水平的80%。公开阳光对行政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员在依据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与分管年级组进行捆绑考核,即在对个人进行工作考核的同时,将该年级组的平均得分-100,计入个人考核分,该年级组的平均奖励也同样计入对个人的奖励。不联系具体年级的行政人员,则以全员平均分和平均奖励作为基数。

4.每一项都要分考核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占比2:5:2:1的测评,卓越记10分,优秀记9.5分,良好记9分,一般记8.5分,在经过全体测评、考核组测评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以权重5:5计算出各项的测评基础分。

5.编外人员一同参加考核。考核分明显低于编外人员的正式老师,根据需要,可考虑调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辅岗位。

6.对因统计不周全且受考核对象不诚实导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钱,可向考核组反应,查证属实,即补扣,考核组尽为反应者个人保密义务,且对反应者给予2分奖励。

7.对明显偏移工作实际的测评结果,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合理差距,园长可根据反馈意见,在经考核组同意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做出基于事实的不超过5分的上下调整。

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篇2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__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1)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2)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前发文如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此文解释权归攸县教育局。

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篇3

为完善实施幼儿园绩效工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幼儿园实际,现就幼儿园绩效考核制订如下办法。

幼儿园绩效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即: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其中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量的60%,绩效奖励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绩效一块。

一、有关请假、病事假、调休代课等规定

1、病假凭病历卡和该门诊医生开据的病假单,经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准假。病事假国家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奖励按:五个工作日之内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80元。五个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60元,事假每天扣160元。

2、病假、事假与全勤挂钩。

3、事假必须请假在前,经领导批准方可准假。

4、迟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时与园方联系,根据实情酌情处理,一般情况处理:10分钟――30分钟扣20元。

5、旷工一天扣300元,依次类推。工作时间上访视作旷工,师德一票否决。

6、代课半天50元。

7、教职工需要调休,不影响工作、学习。调休提前提出并填写调休单,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休。不经批准自行调休,作旷工处理。连续调休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课务自行协商解决,避开教学月与幼儿园重大活动。

8、除急诊、特殊病例外,看病尽量利用空班时间,并事先与领导请假,若岛外看病时间达一天的作半天调休处理,看病后主动向领导出示病历卡。

9、丧假、产假、婚假、公假按国家规定的假期执行,享有全勤奖。

10、凡参加家长会凭有关学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况下酌情处理,假期不超过半天,来回路程假不提供。

11、放环、献血、取环,在规定的假期工资奖金不受影响,不扣全勤奖,超过规定时间,按病假处理。

二、各项奖励

1、公开活动奖

市级:一等200元、二等180元、三等150元,参与或鼓励奖100元

市级专题交流200元。

县级:优100元、良80元、参与或鼓励奖50元(说课加30元);

县级专题交流100元

片级:优80元、良60元(说课加20元);

2、论文发表及获奖

国家级非教育局教研室主办无,必须为专业刊物。

发表:市级300元、县级100元

获奖:市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同一内容不重复奖,一般文章酌情处理。

幼儿园个人年度总结考核篇4

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凭祥市教育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行政效能,确保完成2020年度教育工作任务,促进凭祥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四、考核办法

(一)学校实行分类考评,市教育局对学校按办学层次及学校管理权限分成四个组别实施考评。

1.中学组,含凭祥高中、市职校、市一中、市民族希望实验学校、夏石中学,共5所学校;

2.市直小学组,含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共3所学校;

3.镇中心小学组,含镇中心小学本部及辖区内村小和教学点,共4个乡镇中心学校;

4.幼儿园组,含市第一幼儿园集团、市希望幼儿园集团、凭祥镇幼儿园集团、上石镇幼儿园集团,共4个教育集团。

(二)各组学校考评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二等、三等。按考核得分分类后再综合合计总分,依总分从高至低排名,取本组学校数量的50%分别确定一等、二等等次学校,如有重大失误等行为的学校,直接评定为三等等次。若有总分相同的学校,取基本业绩考核分高者优先晋升等次。

(三)由牵头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五、考核内容及方法

(一)基本业绩考核:总分100分。

1.办学方向及行政效能(9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学校行政效能建设,落实办学目标。

2.办学行为(85分)。抓好学校常规管理,细化教育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办学成效(6分)。强化督导检查,落实问题整改,提高公众对教育满意度。

各项考核由考核单位裁量,股室分管领导审核。

(二)其他重大(专项)工作考核(加分项)。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奖),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加分,加分总分不超15分。

认定程序:学校向相关股室申报、职能股室初审原件或文件并核定,交复印件,督导办认定登记。

1.学校经验文章或工作经验在教育部门举办的活动中获得交流或推广或在教育部门主办的公开刊物上发表;

2.学校教育教学课题在教育部门举行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3.学校在教育部门举行的教学比赛中获奖;

4.学校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获奖;

5.学校参加市直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获奖;

6.学校获凭祥市以上的集体荣誉。

(三)扣分项:视工作失职造成的影响程度扣分,总分不限。

考核单位:市教育局办公室。

审核领导:股室分管领导

1.本年度有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师风建设等受到查处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一等等次。

2.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绩效考核等次被认定为最低等次。

(1)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其他被“一票否决”的。

六、结果运用

(一)市教育局要参照市委、市政府绩效分配方案,对各单位年终绩效奖励性补贴进行二次分配。中学组年终奖励性补贴较其他组别略高10%,各组各等次间人均差距为15%。

(二)单位绩效考核与校长个人评优评先相结合,凡被评定为一等等次的单位,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倾斜奖励指标,用于奖励所在学校的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为三等等次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自然年度统计。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严肃纪律

各校要认真履行绩效考核工作程序,积极配合各部门考核考评,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各考核责任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考评方案,对考核对象评估打分时,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打人情分、糊涂分,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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