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闽教督〔20_〕7号)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切实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四、职责分工
各股室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中、初教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负责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组织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化活动。
职成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
综合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教育股:负责有针对性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有针对性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法治观念。
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工作推动阶段(20_年5月—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项教育,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现象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的职责。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要加强心理干预,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要加强摸底排查,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现象治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和校园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切实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教育督室要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程监督,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教育督导室报告。
6.组织实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认真落实。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_年9月—12月)
各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
1.学校自查。8月31日至9月10日,学校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_年9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督导室。
2.县级普查。教育督导室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_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督查组对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20_年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教育督导室,做好迎接市级复查和省级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最近几年,校园发生欺凌事件越来越多了,它已逐渐影响到了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对社会及校园内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校园欺凌事件已越来越引起社会与学校的关注与重视,开展校园欺凌教育与专项治理也誓在必行。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通知》精神为指导,切实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使校园安全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努力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不受到伤害。
二、工作目标
1、防校园欺凌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
2、防校园欺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明显提高。
3、防校园欺凌事件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校园欺凌事件责任事故。
三、成立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工作职责及任务:
公安责任人:__、
学校责任人:__、
学校联系人:__、__
班级联系人:各班主任
__:全面负责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防控工作计划,并对相关人员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__、: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及法制教育,对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提出指导性意见,协助学校管理好学校周边交通及治安。
__、:协调教育局、公安、医院及学校各部门,负责处理校园欺凌等相关事件。
__、:校园欺凌学校联系人,负责学生安全法制等教育工作。
__: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宣传、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工作。
__:校园欺凌应急事件后勤保障工作。
__:校园欺凌事件应急救援及保护工作。
__:校园欺凌事件应急救援及保护工作。
__:校园欺凌应急事件医务工作,对受伤学生提供应急有效救护工作,及特殊学生管理工作。
五、具体工作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研究制定防校园欺凌工作计划。
2、聘请法制副校长,邀请法制教育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3、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关注特殊学生,采取跟、帮、带等形式,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4、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现状,开展相关教育。
5、利用升旗仪式等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如何预防方法和发生校园欺凌时的紧急应对。
6、召开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开展深入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办”。
7、定期排查,彻底消除各类诱发校园欺凌事件的安全隐患。
8、通过校园网、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9、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0、组织教职工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六、具体措施
1、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下午放学),重要场所(操场、食堂、南北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的巡视频率,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2、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3、督促全校职工加强课间校园管理与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要求与学校行政值班等相关人员及时联系。
4、要求班主作加强家校沟通与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5、定期开展防校园欺凌教育,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求助电话。__
6、充分利用学校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健康咨询与疏导,发现校园欺凌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7、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关注特殊学生,采取跟、帮、带等形式,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七、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开展应急工作,各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救护人员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5、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八、相关要求
1、各位教职工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2、各部门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__教育局扬教发[20__]25号精神,依据__市教育局安保科的具体要求,本着预防周密到位,处置及时得当的原则,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学校秩序的稳定,创建充满阳光和温暖的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预防工作机制
学校建立以__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法制副校长__警长和__副校长担任,__副校长负责常务工作,成员有校行政人员和各班主任,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加强预防工作
1、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强化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注意运用网络媒体对学生进行教育。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做出应对。
4、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摸排,并做好登记、观察谈话记录。
5、与辖区派出所联手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开启护校民警入校工作模式,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严格处置程序
1、学校所有人员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必须立即报告校长室。
2、学校负责人接获报告后,须先期对事件视情况作出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3、情况严重的立即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及公安部门,并配合立案查处。
4、保护好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5、在警方指导下维护秩序,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
【督导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全程监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安监科】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基础教育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形式和自我展现的舞台;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_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职成教育科】督促指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学校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职业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受理学生欺凌事件申诉和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复查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人事科】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党委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班子成员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39;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根据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规定,合法合理进行处置;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机关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四、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实时上报欺凌事件发生情况,教育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通报。
(二)事件督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教育局相关部门于10月下旬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_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督导评估报告。
(五)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_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_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_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举一反三,强化学校内部管控制度,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谐。我校决定开展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从即日起,至20__年11月26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20__年11月16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学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11月21日前)。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建章立制阶段(20__年11月26日前)。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二、重点内容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书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持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队会、主体活动、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治学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要联系协调公安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恶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__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__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__年7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
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法制副校长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安保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校园欺凌”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安保处组织校委会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商店、宿舍楼、实验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
⑦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安保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为精神,依据《中小学生守则(20_年修订)》的具体内容,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治理活动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信
副组长:段超、宋福、于荣梅
成员:段会峰、于华丽、于娜、于卫芳、宫平、鲍占侨、李建勇、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20__.4.10—20__.4.28。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海阳所镇中心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办公室负责在4月17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和雅学生》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乳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初中6753364;小学6752364)时时警醒师生。
3.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4月17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学校将由李校长协调(时间另定),邀请海阳所镇派出所、海阳所镇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在全校开展法制教育。
5.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将组织所有学生于4月20日进行“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和雅学生”签名承诺活动。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师李庆锁,根据《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组织相关的心理健康教师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由政教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伤害,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并通知双方家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20__.5.2—20__.5.8。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__年5月5日前完成。
2.总结。我校将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时做好预防欺凌和暴力活动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学校安保科。
总之,我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为了贯彻姜堰区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1.组织机构:
组长:符庆明
副组长:钱斌卢丽群
组员:段其宁孙志勇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
组长:整体协调,监督实施。
副组长:制定计划,监督落实。
钱斌:对师生宣传和教育;
卢丽群:制定应急预案和负责应急处置;
段其宁:对师生进行心理培训和疏导;
年级组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协调镇、村、社区,并进行学生法制安全情况反馈等应急保护处理。
各班主任: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二、开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校园氛围
(责任人:工会主席、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
1.开展教职工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集中学习。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等“五个一”活动。
(1)邀请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开展一次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生活环境和在家表现。
(3)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校园矛盾排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心理疏导。
(5)开好一次“我们是一家人”主题班会。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宣传工作:
(1)利用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干部教师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处理学生欺凌与暴力事件的专业能力,做到依法依规、合理有效的处理危机事件。
(2)创设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课堂教学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矫正学生心理偏差
(1)每学期根据每班需要,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心理课程。
(2)每月利用广播、展板等方式,向学生宣传人际交往的技巧和知识。
(3)每学期开展一次心理活动周,组织学生以照片、作文、图画、表演、游戏等方式交流、展示如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4)定期(开学初、学期中)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
(5)对人际交往出现问题的学生进行个体或小团体的心理辅导,并定期回访。
三、建立预警机制,积极做好防控
(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全体教师、法制副校长)
1.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安全主任负责)
2.加强日常管理,进行有效预防。
(1)门卫: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进入校园。
(2)安全主任、法制教员:落实日常值班和重点部位(大门口、楼道、厕所、饮水间等)的巡查制度。
3.班主任通过学生微信群和监控设备,对学生反常的舆情和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沟通顺畅,信息联动。门卫安全主管班主任德育主任校长派出所。利用电话、微信等手段保证学生、家长、班主任、校长、的信息畅通。
5.排查建档,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开学初:安全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联合排查。
四、处理流程通畅,合理果断处置
(安全负责人、相关学校领导、心理教师、班主任)
1.信息报送。班主任或当事教师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德育处和校长,在第一时间上报教委;如涉及校外人员要通报大伦镇派出所。
2.处理过程。德育主任、安全主任负责与家长沟通解决。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保护学生隐私。支部书记负责与媒体沟通,负责学校对外发布消息。
3.教育引导。由班主任、心理教师、心理专家联合对当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对欺凌和暴力的实施者进行跟踪教育,联合派出所、家长帮助其改过,使其心理水平恢复正常。
五、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预防为主。
2.全员参加,高度重视。
3.疏堵结合,不留死角。
4.信息畅通,处置合理。
通过宣传教育,有效防控等措施的实施,营造友爱守法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崇实”校园文化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